所在位置:首页 / 招生动态
河北体育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9 15:44:50 浏览次数: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以下简称《通知》)、《河北体育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河北体育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运动训练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10分,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5分。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10分,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5分。
    二、录取原则:
    1.按照《通知》和《简章》文件要求,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分相同,按照体育专项成绩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一志愿未完成项目招生计划的,剩余计划调整至一志愿其他项目。
    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2.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运动训练专业田径项目招生按照田赛项目、径赛项目分类录取;排球项目招生按照自由人、非自由人分类、分性别录取;篮球项目招生分性别录取;足球项目招生按照守门员、非守门员分类、分性别录取。
    三、河北体育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含保送录取运动员)已在第一志愿录取完成,不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月19日-5月25日(5个工作日)。拟录取的考生待我院向各省市备案通过后,于7月底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如有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33 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6号令)等文件要求,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公示期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联系电话:0311-89849188
 
 
河北体育学院
2023年5月19日